关于做好2025年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和 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
各区县(自治县)经济信息委,两江新区、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、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,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推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改革工作,精准培育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,拟组织遴选一批有基础、有条件、有意愿的优质企业,建立梯度培育清单,加大服务指导和政策支持,加快壮大全市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规模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申报条件
申报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企业,需分别符合(或经培育达到)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认定标准、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标准(见附件1—2)。
二、申报流程
(一)企业申报。满足申报条件的企业,自愿填报《2025年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培育企业申报表》《2025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企业申报表》(见附件3—4),于1月6日(星期一)前将盖章纸质版及可编辑电子版交至区县经信部门。
(二)汇总推荐。各区县经信部门对企业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核,于1月10日(星期五)前将汇总表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报市经济信息委。
(三)遴选培育。市经济信息委根据区县推荐汇总情况,遴选符合条件的企业,纳入培育企业清单,通过市区两级加大政策支持和精准服务指导,加快推动培育企业成长为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高度重视。各区县要高度重视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工作,加强组织领导,加大政策宣传,强化工作组织,不断推动优质企业培育工作跃上新台阶。
(二)摸清底数。各区县要充分利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功能,进一步加强与辖区工业园区、部门、镇街沟通对接,对照申报条件,组织企业做好全年数据预估,摸清优质中小企业底数,做到能报尽报、应报尽报。
(三)精准辅导。各区县要进一步加大对培育企业的服务力度,结合认定标准,逐项分析存在短板,支持企业在经济效益、专业化程度、创新能力、经营管理等方面找差距、补短板,确保2025年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。
附件:1.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认定标准
2.重庆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标准
3.2025年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培育企业申报表
4.2025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企业申报表
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
2024年12月24日
附件1
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认定标准
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认定需同时满足专、精、特、新、链、品六个方面指标。
一、专业化指标
坚持专业化发展道路,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。截至上年末,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以上,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70%,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%。
二、精细化指标
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,公司治理规范、信誉良好、社会责任感强,生产技术、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,注重数字化、绿色化发展,在研发设计、生产制造、供应链管理等环节,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。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,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(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)。截至上年末,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%。
三、特色化指标
技术和产品有自身独特优势,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10%以上,且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。拥有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主品牌。
四、创新能力指标满足一般性条件或创新直通条件
(一)一般性条件。
需同时满足以下三项:
1.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,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3%;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—1亿元的企业,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6%;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,同时满足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(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)8000万元以上,且研发费用总额3000万元以上、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50%以上。
2.自建或与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,设立技术研究院、企业技术中心、企业工程中心、院士专家工作站、博士后工作站等。
3.拥有2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Ⅰ类知识产权,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。
(二)创新直通条件。满足以下一项即可:
1.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,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。
2.近三年进入“创客中国”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。
五、产业链配套指标
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,围绕重点产业链实现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应用,发挥“补短板”“锻长板”“填空白”等重要作用。
六、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指标
主导产品原则上属于以下重点领域: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、元器件、关键软件、先进基础工艺、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;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;或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、关键核心技术、网络安全、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。
附件2
重庆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标准
一、坚持专业化发展。申报单位长期专注并深耕制造业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,截至上年末,从事相关领域时间达到5年及以上,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3年及以上。
二、市场竞争优势明显。申请产品(生产性服务)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3位或者全球前5位。生产技术或制造工艺较高,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,发展潜力大。
三、自主创新能力突出。重视技术和产品创新,设立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,研发投入强度达到行业平均水平且保持较快增长。拥有有效发明专利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数量行业领先,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领域技术标准。
四、经营业绩稳中向好。企业近三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4亿元,国家级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不低于1亿元。企业管理理念先进,精益化管理水平高。人才队伍结构合理,有市、区(县)级人才计划入选者,积极参与校企合作人才培养载体建设。
五、企业应在重庆市内工商注册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企业未产生损害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行为,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,提供的产品不属于国家禁止、限制或淘汰类。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(含网络安全、数据安全、安全保密)、质量、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税漏税、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。企业申请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,安全生产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水平。